热烈庆祝天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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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园林局
园林局简介
天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简介 
天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成立于1985年3月,其前身是天门是园林绿化管理所。随着城市园林绿化迅速发展,1997升格为天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科级),隶属于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辖。2013年11月升级为负责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的正科(局)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草拟全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

(二)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的年度计划。

(三)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论证、评审;参与本市新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建设方案的论证、评审和竣工验收。

(四)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地指标审核,及其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核、监督实施和竣工验收。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和行业管理。包括城市数目砍伐、修剪、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行政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的管理;依法征收城市异地绿化补偿等相关绿化规费;指导全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活动等。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公园、植物园、游园、苗圃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七)负责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绿化达标单位”评审和省级以上园林绿化先进单位推选工作;负责省级优良优秀园林绿化工程的申报工作。

(八)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宣传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普查、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科研计划和成果推广,培植园林行业相关产业。

(九)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信访维稳、新闻宣传、党务政工、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后勤、车辆管理和建设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专项资金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审计;负责全局会计档案管理。

(三)监察管理科

贯彻执行有关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异地绿化补偿、城市树木砍伐、修剪、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地指标审核,及其附属绿化工程的监督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督察管理。

(四)园林建设科

负责编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和工程备案;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资料备案,协调处理相关事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工作;负责工程苗木的采购和验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工程验收及款项拨付申报;负责协调质保期内的工程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及社会绿化工程的监管。

(五)规划设计科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和管理;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知道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技科普工作和园林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方案的设计,办理预、决算;负责苗木的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苗木采购资料整理及实施;负责工程的施工放线和技术指导;负责工程招、投标资料的编制;负责业务培训工作。

三、下设机构

市园林局下设市园林绿化科研所(挂天门市植物园管理中心牌子)、市园林局公园管理中心、市园林局竟陵管理中心和市园林局开发区管理中心4个下设机构,市园林局公园、竟陵、开发区3个管理中心级别副科,各设领导职数11副。

采购--招标表格下载
天门市城区2014 年冬季绿化工程苗木.doc
147.5KB下载
天门市2014年采购公告.doc
232.0KB下载
询价议价招标文件-定稿.doc
525.0KB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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