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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门市住建委“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天门市住建委“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天门市住建委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在住建系统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中华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进一步提升系统职工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建设 “美好五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本系统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遵德守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创新进取、和睦亲善、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参与“黄、赌、毒”,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和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2.家庭发生暴力事件,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3.家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实施步骤
1.组织申报(3月中旬至4月20日)
采取组织推荐、职工自荐和职工互荐方式,推荐本系统“文明家庭”。各单位对推荐家庭就文明家庭标准和禁止事项等方面内容进行群众评议,并以适当方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向委评选活动办公室(住建委政工科)推荐。各单位负责填写《天门市住建委首届“文明家庭”申报表》,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文明家庭”照片(1张,配图片说明)及征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部门意见的复印件报住建委政工科。
2.择优推荐(4月21日至30日)
委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家庭的初审,择优向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3.评选表彰(5月1日至7月15日)
委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审核,推选入围家庭在媒体公示,确定本系统首届“文明家庭”,并择时举行颁奖活动,对“文明家庭”和优秀组织单位举行表彰。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单位要积极制定方案、及时启动、加强协调,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切实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2、强化宣传,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整合各类资源,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和各类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家庭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传承好家规好家训,建设文明家庭成为每个家庭的内在需要,形成家家弘扬家庭美德、人人构筑“中国梦”的良好风气。
3、深入成果,扩大效应。各单位要将此项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家庭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基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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